内建协〔2022〕24号
关于公布2021年度内蒙古自治区优质工程奖名单的通知
各盟市建筑业协会、会员单位: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建筑业协会评奖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要求,经企业申报,各盟市建设主管部门和建筑业协会推荐,专家复查,评奖评审委员会评审,会长会议审定并网上公示,确定“金城小区商业用房”等52项工程被评为2021年度内蒙古自治区优质工程奖,现予以公布。
获得“内蒙古自治区优质工程奖”的企业,建议各盟市在工程招投标活动中给予适当加分,在企业资质升级、增项时予以政策鼓励或适当的物质奖励,在企业信用考评时予以加分。
2022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