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建校〔2021〕24号
各相关单位:
近期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发了《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明确提出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注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开展延续注册工作,并要求达到继续教育要求。为满足广大一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学习的需求,鄂尔多斯市建设职业培训学校决定组织开展“一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网络培训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注册专业有效期已过期(应于2021年12月31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的一级建造师;
2.注册专业仍在有效期的(应在有效期届满前30日内提出延续注册申请)的一级建造师。
二、培训专业
建筑工程、铁路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公路工程、通信工程、机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等。
三、培训形式
1.培训形式:采用网络培训模式,报名成功后会通过电子邮件将登录网址、学员账号、登录密码告知学员,学时修满后颁发培训学时证明,该证明可作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延续注册和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
2.学时安排:主项必修课60学时,选修课60学时;增项必修课30学时,选修课30学时。
四、培训费用
按照主项500元/120学时,增项240元/60学时的标准收取培训费用。
五、报名方式
请各相关单位及时做好本单位参加一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人员统计、报名工作,并将报名回执表发送至学校邮箱。
联 系 人:邬 娜 18647774771
白雪娇 15947420474
联系电话:0477-8595705
邮 箱:ordosjsxx@qq.com
鄂尔多斯市建设职业培训学校
2021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