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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一路”安保体系建设亟待加强

作者:  来源:建筑时报  添加时间:2017年01月19日  

      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应本着底线思维的原则,增强境外安保风险管理意识,做到未雨绸缪,将境外安保风险防控作为国际化经营的先决条件来考虑。应根据自身特点,以确保境外人员和财产安全为目标,以安全风险评估预警体系为基础,健全境外项目全过程的安保风险管理机制,注重境外安全环境建设,坚持经营与安保风险防控并重,构建起全方位的境外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应探索保障企业境外安全的新思维、新方法、新实践,寻找企业自身“一带一路”安保体系规律,有效规避安保风险。因此,系统化、常态化、专业化、市场化是企业实施“一带一路”安保体系建设的基本思路。

      完善系统化建设

      加强国家层面“一带一路”安保体系的顶层设计。国家制定指导框架,设立国别安全风险与境外安全管理监控机制,加强部级协调及应急联动反应机制,统一决策部署,加强境外安保体系建设。尤其针对风险高发区,应建立信息库储备、立体监控协调系统,加强区域内组织协调。建立高效的境外安保应急预案,形成政府主管部门、驻外使领馆、大型企业集团、境外项目部等多层级应急联动机制,统筹规划,分级负责,充分授权,措施到位。从部委协同、企业集团、境外项目层面,分级制定应急预案,各层级承担相应的责任。

      拓宽渠道,构建境外安全防控网络。政府主导,以领事保护工作为核心,建立“一带一路”安全防控网络。要继续深化国家间的对话与合作,遵守所在国、地区政府的法律法规,加强境外公共关系建设。企业要加强与信息情报机构、院校、研究机构、民间智库的联系,构建完善的信息网络,实现情报信息汇总和共享。充分发挥当地华人华侨及其社团组织的纽带作用,为企业“走出去”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健全组织体系,明确职责分工。建立境外安保管理组织机构,明确各级机构的职责,定期对安保职责的履行情况进行绩效考核。明确国家政府相关部门、企业及项目方、安保企业、境外侨会及民间商会各行为主体在安保体系建设的职责分工,明确各方的责权利并形成合力。在企业集团、项目公司以及项目一线层面分级建立境外安保体系,统一协调组织。集团公司要认真履行境外安保管理主体责任,贯彻落实国家应急管理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健全境外风险防控的规章制度,建立和完善境外安全管理责任制。要强化境外一线业务人员的安保意识与风险敏感性,强调岗位责任,信息沟通,提高快速反应与现场应急能力。

      区域划分,点面结合。根据“一带一路”沿线各地区、各国的政治、军事、治安风险程度和类型的不同,并结合海陆环境差异划分出不同区域,如可按照东南亚、南亚、中亚、西亚、中东、欧洲、非洲、海上安全等区域进行划分,以此框定工作领域。根据不同地区的风险等级和风险类别,制定财产保护体系、治安保障体系、冲突保障体系、政治动荡防范体系等,逐级加强安保体系建设。依风险程度和类型的差异和共性,在不同国家和不同企业内建设突出重点、兼顾全局的安保方案。由点成线,以点带面地逐步建设安保体系,形成相互支撑、相互巩固的局面。

      加强常态化建设

      做好中长期境外安保规划。企业要针对国际业务所在国家和地区的风险等级定期开展安保风险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动态调整应对策略;开展安保事件调查,并报相应级别的监管机构审核;对购买第三方安保服务、安保培训、安保操作管理及人防、物防、技防内容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规划;保证安保计划实施所需的资金、设备等资源支持。

      强化安保意识,加强安保培训。境外安保风险要从源头控制,尤其要强化员工境外安保意识,多层次、多手段开展外派人员安保培训,将安全教育和安保知识、技能作为必修课,营造人人关注安保、重视安全的良好氛围。全面提升外派人员安全防范知识、意识和技能,切实做到“不培训、不派出”。增强防范突发安保事件的主动性,尤其是增强一线员工防范风险、应急处置、自救逃生的能力。要注重企业内部安保专业人员的培养,有效总结、借鉴经验,形成专业、精干、高效的安保管理队伍。

      适当加大境外安保经费投入。遵照国际经验和行业一般规律所要求的占总投资比例安排安保投入,尤其是针对极高风险和高风险地区的项目,安保预算应适当增加。除了必要的人防投入,还应严格落实物防、技防等各项安全防范设备、设施,健全综合安全防范措施,注重现场安保组织管理。创新金融保障手段,可根据项目所在地安全形势及企业自身实际需求,并结合企业资质设立境外安保基金,专项用于安全风险防控工作。

      健全境外安全风险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境外安保资源保障与共享机制,建立境外安全风险信息收集、共享、预警、动态监测和报告机制。健全科学规范的安全风险评估与评价体系,加强对高风险国家的动态风险评估,对国别风险进行适时整体描述,注意解决方案的选择与更新。重视安保人员在营地的部署与管理,定期开展境外人员和项目安全风险检查,提高安保设施和安保力量配备水平。

      提高专业化水平

      加大境外安全基础研究和人才培养力度。国家应加大对境外安全基础研究和专业服务机构的支持力度,组织专业机构对中国企业现有境外安保经验进行系统的总结和研究。注重境外安全风险防控相关领域的专业人才的培养,鼓励高职高专院校根据需求设立以境外安全风险防控为特色的专业或扩大现有专业招生规模,并优化专业设置和人才结构。组织现有科研机构和民间安保资源,搭建境外安保智库联盟,加强对“一带一路”国别风险与安保形势的相关研究,加大安保技术科研投入。要汲取“知己知彼,百战不殆”“防患于未然”“不战而屈人之兵”等中华传统军事文化资源,形成新形势下维护中国海外利益的东方安保智慧。企业也可根据自身行业和项目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境外安全风险防控相关研究,为建立企业安保体系提供理论支撑。

      借助社会专业力量,提高企业境外安保能力和水平。企业要善于借助社会专业机构的力量,借助外部专业技术手段,建立专家资源库,适时聘用外部专业人员,让安保专家进入企业,进入项目。要借助专业的外部情报机构、风险评估机构与安全培训机构的力量,落实境外物防、技防、人防措施的总体解决方案,逐步提升企业境外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

      建立境外安全员制度,充分发挥专业安全员的作用。专职安全员负责统筹协调境外项目的安保工作,既包括提出安保决策建议,进行安保整体规划,制订安保方案,进行内外协调,组织安保实施;也包括对安保设施的定期检查维护,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参与对员工安全自保技能的培训,评估员工培训效果和员工自救能力;参与安全风险评估,确定安保设施防护等级;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提出整改意见建议等。安全员作为安保制度的核心管理者是落实安全规定和安保任务的直接责任人,建立境外安全员制度有助于安保各部门通力合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支持市场化运作

      随着我国企业在境外投资形成的资产规模迅速增大,企业境外商务人员数量迅速增加,走市场化道路,以民间力量促进我国企业海外利益保护是一种必然趋势。政府要在宣传推介、加强协调、建立机制等方面发挥主导性作用,同时要注意构建以市场为基础、企业为主体的区域经济合作机制,广泛调动各类企业参与,引导更多社会力量投入“一带一路”建设,努力形成政府、市场、社会有机结合的合作模式,形成政府主导、企业参与、民间促进的立体格局。这为提高海外利益保护能力建设,走市场化道路维护海外利益指明了方向。

      加强市场化运作既符合国际惯例,又可规避政治风险。以民间力量促进我国企业海外利益保护,具体讲就是要加大境外安保、评估、咨询服务机构的建设,探索建立多种形式的专业顾问公司、评估公司和信息情报机构。积极发展境外安保产品,加大科技投入、产品研发和生产力度,为境外安保市场化提供有力支撑。以境外安保基金为依托,构建起我国企业境外服务的“航母”,建立起境外安全第三方综合服务体系,包括信息情报体系、境外安保体系、境外安保培训体系、风险评估体系、医疗救助救援体系等。

      扶持民间安保力量,发展国际化安保队伍。借鉴发达国家私人安保机构成功经验,发展国际化民营安保企业,建立安保企业协调机制,制定行为标准和行业规范。相对于西方国家完善的安保产业,中国安保企业从事境外安保刚刚起步,其行业规范尚待完善,经营和行为规范还缺乏统一标准,且安保企业相互之间缺乏协调机制,没有互动平台。因此,有必要由政府相关部门协调各方力量,制定安保企业境外安全服务的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有效整合民间安保力量,形成强有力的协调机制,为中国制造和中国装备走向世界保驾护航,保证“一带一路”战略的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