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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建筑业企业资质(含特级)不再受理纸质申请

作者:  来源:中国建设报  添加时间:2016年09月13日  

      住建部近日发布通知称,为进一步推进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和审批电子化进程,减轻企业负担和社会成本,提高审批效率,经研究,决定对住建部审批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和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实行网上申报和审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月1日起全面实施
    2016年12月1日起,由住建部审批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升级、重新核定事项,实行网上申报和审批,不再受理纸质申请。
      2017年1月1日起,由住建部审批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含施工总承包特级)的新申请、升级、重新核定事项,实行网上申报和审批,不再受理纸质申请。
      对实行网上申报和审批的事项,企业须通过住建部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网上申报和审批系统(以下简称资质申报和审批系统,网址:jsb.justonetech.com)申报。
仍需提供两份书面材料

      网上申报资质资格的企业须提供以下书面材料:
      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主管部门)或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直接监管的建筑企业(以下简称中央建筑企业)报送企业申报材料的公函;
      通过资质申报和审批系统生成的带条形码并加盖企业公章的企业资质申请表。
      除上述书面材料外,资质申报所需其他附件材料均需通过资质申报和审批系统报送。
21类资质暂不实施
      使用自行开发的资质申报和审批管理系统的省级主管部门,应按照统一数据交换文件标准,与住建部资质申报和审批系统进行对接。
      对涉及公路、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方面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暂不实行网上申报和审批。

      各省级主管部门和中央建筑企业要加强对企业网上申报材料真实性查验工作。对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企业,住建部将按照《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弄虚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建市〔2013〕200号)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住建部要求各省级主管部门、中央建筑企业高度重视建筑业企业资质和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网上申报和审批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尽快组织开展学习宣传培训,保证有关工作顺利开展。工作中有何问题,请与住建部建筑市场监管司联系。

      联系电话:010-58934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