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建协﹝2016﹞12号
各相关单位:
为适应国家税制改革要求,满足建筑业营改增后建设工程计价的需要,自治区住建厅组织制定并印发了《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内蒙古自治区现行计价依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已于2016年5月1日起正式实行。为做好《实施方案》的贯彻实施工作,受市建委委托,鄂尔多斯建筑业协会决定召开《实施方案》专题宣贯培训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实施方案》条款详细解读;
2.营改增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实例分析。
二、会议时间和地点
1.会议时间:2016年6月18日上午9时-12时;
2.会议地点: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石油大厦2楼会议室(建委后楼)。
三、参会人员: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招标代理公司、建筑业企业涉及工程造价、审计、经营、合同管理的相关负责人及工作人员。
四、费用
会员单位、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招标代理公司培训费280元/人(费用含会务费、资料费、专家费)
非会员单位培训费480元/人(费用含会务费、资料费、专家费)
五、报名办法及联系方式
请各相关单位根据文件要求,通知本单位人员准时参加培训,并于2016年6月15日前将参会人员报名回执单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反馈至会务组。
会务组联系人:白雪娇 赵璐玮 刘天娇
联系电话:0477-8595705、5125705
传 真:0477-8595705
邮 箱:ordosjx@qq.com
附件:报名回执表
鄂尔多斯建筑业协会
2016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