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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建委党组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作者:  来源:鄂尔多斯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添加时间:2017年05月08日  

      2017年5月4日,市建委党组书记、主任姬耕耘主持召开市建委2017年第6次党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审议通过了《市建委抓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市建委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市建委2017年党风廉政主体责任清单、市建委2017年党风廉政目标责任状。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市城建系统按照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和委党组的部署要求,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聚焦中心任务,创新体制机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系统政风行风明显好转。同时,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仍然存在对落实主体责任研究不够,制度执行不力,履行“一岗双责”还不够到位等问题。市建委各级党组织和党组织书记必须牢固树立“抓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就是渎职”的理念,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历史使命感和现实紧迫感,在落实主体责任上舍得花时间、用气力。 

      会议要求:一要履行好集体责任。主动担负起落实主体责任的职责,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统一领导,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各党支部和各科室、各单位总体部署,常态化开展党组织书记述职工作,定期分析研究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及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一同研究、一同部署、一同检查、一同考核、一同落实。二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各党组织、各科室、委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党风廉政建设负有全面的责任、直接的责任、首要的责任。牢固树立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的意识,准确把握中央和自治区、市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所采取的一系列重大举措和委党组的具体部署,时刻把党风廉政建设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督促检查相关部门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经常进行检查监督,并以高度负责的精神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当好表率。三要履行好分管责任。委领导班子成员要在自已分管的领域承担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严格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进行签字背书,自觉把反腐倡廉作为分内之事、摆在重要位置,经常过问上手抓,深入调研用心抓,勤告诫提醒、勤听取意见、勤督促检查、勤沟通情况,确保职责分工不留空白、责任落实不留缝隙。四要增强担当意识。克服怕得罪人、不敢批评、不愿批评的老好人思想,讲党性、讲原则、讲正气,始终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城乡建设发展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横向落实到班子成员,纵向落实到党支部,使党风廉政建设层层有责任、人人有担子。要注重抓早抓小,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和监督管理,特别要高度重视并积极推进“雁过拔毛”式集中整治工作,强化党的意识和组织观念,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建立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定期约谈制度,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和处理。